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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毕业生,这些就业创业政策你都知道吗?

为促进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湖北在抓好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的同时,出台稳就业25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等政策措施,全力以赴稳定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小编根据近期毕业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措施梳理总结了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政策及资讯问答。快来一起看看吧。

Q1:湖北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招录(聘)和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计划安排?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招聘信息?

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增长20%,选调生招录计划增长50%,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0000名以上,其中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录200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录8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录4600名。针对应对突发事件和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等实际需要,开展基层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社区(村)专职工作者等专项招聘,共计招聘20000名。

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基层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社区(村)专职工作者招考信息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官方网站(rst.hubei.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请关注湖北共青团官方网站(www.hbgqt.org.cn)。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请关注湖北省教育厅(jyt.hubei.gov.cn)湖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bea.edu.cn)官方网站。此外,要重点关注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各类就业创业资讯。

Q2: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师招聘工作如何安排?

根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教育教学需要,2020年,全省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21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1908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894名,各地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7519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www.hbea.edu.cn)进行。

(二)统一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8日8:30—11:5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三)面试。对免笔试岗位、需笔试岗位实行按岗位分别面试。各县(市、区)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免笔试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需笔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

(六)审批聘用。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Q3: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如何安排?

2020年我省51所省属普通高校计划招录专升本35590名,其中普通类32724名、建档立卡专项236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501名。

(1)招生对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2)报名。各举办高校于6月23日前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3)考试。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4)录取。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举办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Q4: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有哪些?毕业后如何办理就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Q5: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武汉市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湖北省: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20万元资金扶持。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拓宽创业担保贷款增信渠道,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信用贷,逐步取消反担保。对已发放的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临时性延期偿还,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1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武汉市: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市级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提高至3—30万元。对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元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示范项目评选,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高校毕业生运用“互联网+”,创办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业指导,并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Q6:湖北省在大学生入伍惠兵政策方面有何创新举措?

(1)优先征集大学生。大学生和大学新生,经体检政考合格后可直接确定为定兵对象,并在应征地征集计划内优先选择入伍去向。

(2)加强现役和退役士兵生活优待保障。2020年及以后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被我省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在安置地或工作地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其最高贷款额度。

(3)拓宽退役士兵学历提升渠道。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制定优秀退役大学生升学政策措施,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普通专升本、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招收或推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

(4)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可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基层专项招聘岗位计划,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也可同等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新招录基层专武干部,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各地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安排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每年招聘岗位中面向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不低于1/3;全省每年安排不超过国有企业招聘总数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

(5)加大退役士兵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内按规定予以财政贴息。

(6)建立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制度。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其入伍次年8月1日前,由入伍地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1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1500元。(部分地区标准更高,如武汉:本科毕业生2万元、专科毕业生1万元、在校大学生和新生5000元)

(7)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均按照不低于入伍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执行。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3倍基础标准外,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

Q7:什么是科研助理?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期间户口、档案如何办理?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高校毕业生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户口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档案可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项目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Q8:“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包含哪些职业?实施期限?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Q9:湖北高校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档案手续?

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户口、档案转递:毕业生向原就读学校书面申请,由学校根据申请办理户口、档案保留或转递手续。

就业手续办理: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或改签程序办理,毕业生申请、学校网上提交就业信息、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对信息与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

Q10: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落户政策?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落户武汉,在拟落户地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非武汉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可在社区公共户落户。

毕业生落户后,由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按就近原则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党组织关系可暂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落户在本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为毕业就业创业提供重点保障和支持,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为毕业生办理上述手续和提供相关就业推荐均为免费服务。